□本报记者范丽敏通讯员江宜航
近年来,中国企业频频成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调查的对象。从电池、木地板、文具到墨盒,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因为专利纠纷在美国惹上官司。在刚刚过去的2008年,中国又遭遇多起337调查,其中有10家LED企业成为调查对象,并且在签署和解协议不到半个月内,再次遭遇337调查。
“随着中国企业逐步进入美国市场,日益壮大,并建立起自己的强大专利组合,5年至10年内,我们期望中国企业将不再是被动地成为许多337调查的对象,而是成为在重要国家积极运用专利来保护市场的专利权人。”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宁玲和杨明道表示。
“337调查案件将何去何从,与企业的应诉态度有重大关系。”作为其中4家受调查中国(LED)企业代理律师的王宁玲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被诉企业不应诉,ITC将缺席裁决认定起诉书中的事实成立,把被诉企业的涉案产品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如果ITC应调查申请人要求裁决发布普遍排除令,那么,所有涉案产品对美出口将会被禁止,进而影响到整个行业。此外,337调查往往只是整个诉讼策略的一个环节。ITC的许多专利案件均和相关联邦地区法院案件一样,可能涉及对美国专利局已授权专利的质疑,其中有些案件还涉及国外诉讼。对ITC裁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因此,一旦涉案,中国企业要积极、及时地应诉,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
“目前,中国正处于交学费的阶段。”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加州分所律师杨明道告诉本报记者,许多国家,如韩国、日本等都是在遭遇许多美国专利诉讼之后,才逐步建立起相对完备的专利体系。
杨明道认为,如果一家企业成为337调查的对象,并非绝对是坏事,首先表明该企业已经受到了国际市场的广泛关注,或是在市场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其次,也许是原告想与该企业合作所采取的策略。
“当然,面对越来越频繁的337调查,中国企业亟需从根本上寻求跳出困局之道。”王宁玲认为,首先,从长远发展战略来看,要重视技术创新,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尽快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强大的专利组合;其次,从应对眼前危机的角度来看,企业迫切需要培养应诉能力,包括增加对专利诉讼和ITC诉讼程序和应诉策略技巧的了解。
她建议,中国企业应积极申请专利,建立强大的专利组合以保护自己的核心技术。强大的专利组合可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起到防护作用。在企业拥有强大的专利组合的情况下,其竞争对手在起诉专利侵权之前,往往要考虑这样做是否会被该企业利用其专利组合进行反诉。
“另外,企业也可以利用专利组合攻击竞争对手。”王宁玲说,只有有了自己的专利,企业才能通过许可、诉讼等手段防止他人侵权并获得收益。在全球经济中,中国企业更需要未雨绸缪,在重要国家申请专利保护。中国市场对许多跨国公司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因此,中国企业在被美国竞争对手在ITC或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起诉时,如果有自己的美国专利组合,可以在美国法庭用自己的专利起诉对方侵权;如果中国企业有自己的中国专利组合,则也可以考虑用自己的中国专利在中国法庭反诉对方侵权。有效地在中国进行反诉,很可能给双方庭外和解及交叉许可带来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