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入会须知
为便于企事业单位完成申请加入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各项工作,现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对入会相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会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
2、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3、 合法成立、合法经营的东莞企事业单位。
4、 尊重知识产权,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5、 自愿加入协会,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6、 按要求向协会秘书处递交入会申请资料。
二、申请入会需提交资料:
1、 入会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负责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 入会审批及会员管理:
(一)、入会审批
1、 会员审批与管理机关为协会秘书处。
2、 秘书处收到入会申请资料后,经审查合格,批准入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
3、 批准入会单位交纳会费后,获颁会员证及会员单位牌匾,享受会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会员应尽权利
① 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③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④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⑤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 会员履行的义务
①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②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③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④ 按规定交纳会费;
⑤ 关心本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⑥ 会员之间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三)、会员的管理
1、会员出现不符合会员条件情况,由协会秘书处予以限期整改或取消会员资格处理。
2、会长、副会长、理事需经过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协会定期将会员资料报市知识产权局、市民政局备案。
4、协会定期将会员资料报市科技局、民政局备案;
5、会员如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的活动,将获得相应鼓励;而如果出现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单位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其会员资格自然取消;
6、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四、会费收取标准
1、 会长、副会长单位:第一年会费30000元,以后3000元/年;
2、 理事单位:第一年会费10000元;以后3000元/年;
3、 普通会员单位:会费1000元/年,证牌制作成本费300元。
五、会费交纳方式;
1、 支付现金;
2、 转帐, 户名: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开户行:商行中心区政和支行
帐号:500104766810026
六、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秘书处 龙艳 张金
电话:0769-22993685、22993683、22993681
传真:0769-22993683
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2008年1月1日 |